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3-11-05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政协研究室研究决定,现发布《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政协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推动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四川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课题管理

  政协专项为省级项目,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政协研究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1110日前)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四、申报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11108:001120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政协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六、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请参见本通知第四条。

线下报送:课题负责人请于20231121日前将完成的申请书一式4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纸质不提交)报送文科学部(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请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5



文科学部

2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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